马鞍山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一、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3、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自住住房)
4、旧房翻建许可证(翻建自住住房)
5、工程预决算报告
6、自建、翻修、大修费用发票
7、提取人I类银行卡
二、提取额度及次数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工程总价款;
2、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不超过工程总价款扣除已使用完住房维修资金后不足部分。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四、办理途径
公积金业务大厅窗口办理
五、办理机构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支机构、管理部)
六、办理地点
1.市本级--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A区公积金综合业务受理A3-A6窗口
2.分支机构、管理部地址(详见服务网点列表)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时间
1、市本级:8:30-12:00,13:30-17:00
2、分支机构、管理部工作时间(详见服务网点列表)
九、联系电话
0555-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