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小编为你整理出马鞍山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住院报销费用:
职工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55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参保人到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在职人员: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2%,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0%
退休人员: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7%,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6%,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5%
居民住院医疗待遇
居民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400元
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在校学生(含幼儿园学生):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不设置
报销比例:
由医疗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
参保人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年度限额为:一档30元,二档160元。
温馨提示: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参保居民另增加80元。高校大学生普通门诊待遇按各高校规定执行
马鞍山学生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马鞍山门诊规定病种基金年度支付比例
1.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因无第三人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用,享受我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
2.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在校学生无责任人意外伤害医疗待遇
住院报销材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
2.费用明细汇总单(加盖医院公章)
3.正式有效发票
4.医保IC卡
5.身份证
住院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
2.出院时报销人员到经办机构提交资料
3.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审核
4.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办理结算
5.10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帐户
门诊报销流程:
由参保人员个人使用社会保障卡支付在保障卡中扣除部分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东路900号
马鞍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10号
电话:0555-2354159
当涂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西大街198号
电话:0555-6727453
马鞍山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